孕妇乘机带上孕期证明
2012年5月21日
暑运到来后乘机出游的旅客越来越多,尤其是孕妇旅客也比平时增多了不少。而根据民航局规定,怀孕32至36周的孕妇需提供孕期证明,36周以上孕妇不允许乘机。所以,记者在此友情提醒:首先,孕妇在购票时即提出申请,有关规定售票处即会告知;其次,即便是孕期小于32周的孕妇,尤其是接近32周的孕妇,也请携带孕期证明乘机,以免工作人员为了确认孕期时间而耽误行程;最后,办理乘机手续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孕妇情况,方便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特殊服务。
晚点旅客前往晚到柜台
除了以上的情况外,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,最近一段时间误机旅客的人数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。
原来,由于暑运期间出游的旅客较多,有些旅客因路堵等原因抵达机场时已经快要接近登机的状态了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晚到旅客可前往机场开辟的"晚到柜台"办理值机手续,然后迅速通过安检前往登机口,尽可能减少误机的情况。